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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制度調變 【激勵衝量端新策,交易撮合股制變,國際接軌漸跟進,逐筆交易終將到,下單速度需趕快,理想價位不漏掉!】

投資股市交易重要資訊==102年7月1日起下單撮合方式將調整改變,由集合競價撮合時程縮短分段漸進方式,最後邁向逐筆交易旅程碑,為台股交易史再劃出新篇。

根據證交所日前公告,為提升交易效能,並與國際制度接軌,使證券商及投資人漸次適應資訊揭示頻率,市場參與者有較充裕時間因應及調整,規劃分3次縮短盤中集合競價撮合循環秒數:

第一階段:102年7月1日將盤中集合競價撮合循環秒數由20秒縮短至15秒。(估成交量增1.33倍)

第二階段:預計103年2月將盤中集合競價撮合循環秒數縮短至10秒。(估成交量增2倍)

第三階段:預計103年下半年將盤中集合競價撮合循環秒數縮短至5秒。

證券交易主導領航者,為激勵台股成交量,終出招推動兩大交易面制度變革構思政策,此乃屬符合眾望之有建設性新政策,相信會有更多新措施會陸續端出。另據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向媒體表示,未來除將逐步縮短撮合時間,最終達到逐筆交易零等待之目標,預估將有效刺激台股成交量25%,。

據悉,目前交易制度較先進開放地區股市,如:美國紐約、泛歐交易所,英、德及亞洲之日本、香港、韓國、新加波等國或地區,渠等交易制度,早經採取逐筆交易方式,我國亦僅僅係隨後慢慢跟上,已落後國際交易制度領先群一大截,並無突顯之處,何況此乃與國際股市接軌與提高交易效率,及跨入開發國家之林必經途徑。

我國現今採取逐筆交易制度,僅有權證市場,經於3年前正式實施,經交易所資訊顯示,歷往採每日逐筆交易結果,股價波動較小,因撮合次數增,委託等候時間縮短,自然交易量跟隨提昇,執行效率相對亦佳。

根據多年投資股市觀盤認知,現行交易制度,盤中揭示上下五檔資訊,採20秒撮合一盤之時間差,給主力大戶諸多上下其手空間,亦可說係坑殺散戶迷惑時間,蓋因當投資者見有利多因素追價買盤或突發變故大量拋股時,下單交易等待20秒撮合,此時誘引之主力大戶見狀,即可於不到幾秒內,第一時間全數抽單或改掛反單,買賣由其操控,影響行情走向至為明顯,廣大投資散戶處於絕對弱勢(被騙套牢常由此生),未來新措施陸續實施後,大戶欲作價,無疑變數將漸趨大增,對散戶而言,投資下單亦需更慎重(市價下單應考量速與量),整體以觀該係利大於弊。

此外,有關揭示模擬撮合後參考成交價、成交量及最佳五檔買賣價量資訊,即開盤前(8點30分至9點)、收盤前(下午1點25分至1點30分),均揭示最佳五檔買賣價新政策,根據證交所規劃,需等明年下半年才可能實施,對此良性交易變革措施,證券商率皆抱持高度肯定與支持,投資者更高度企盼早日實施,反對聲浪『零』。吾人以為打鐵不趁熱,贊聲會變稀落,既然為改善投資環境,讓資訊更透明化,強化投資更多思維空間,提高交易委託意願及衝刺成交量,符合世界潮流歸趨,以現今程式技術水準及民氣高度支持氣氛,既未見阻力,何以要再虛耗一年等待方可上線?執行效率似乎有待加強改善,有心及gas應及早實施為要。

綜觀『集合競價』與『逐筆交易』兩種制度,其成交方式與結果大異其趣:

【集合競價】一小段固定時間內,按最大成交量,經由電腦交易程式化處理系統,決定股票價格一次,未撮合者需等下一次,再競價撮合 。

例:每股100元價格買進10張股票,按現行制度以集體最大量去撮合,如掛進最大量為98元,就會以98元成交。

【逐筆交易】(買低賣高)隨到隨撮,資訊更及時,一筆撮合出現多筆成交量,用比較低價格買進所需數量102元

例:()掛買505張,而同時掛出價則有495張、482張、472張,此時即會買到247元、249元、150元。

()委賣100元五張,此時掛買有10051012張、1022張,此時會於較高102元先賣2,再以101元續賣2張,最後以100元賣一張。

股市集合競價與逐筆交易之結果差異性

內涵項目

現制集合競價

調變逐筆成交

備註

撮合成交時間

集合一段時間委託買賣單進行撮合,未來分階段逐漸改變調減每次撮合時間(20秒逐降為5)

委託單隨到隨撮合,縮短等待時間

競價撮合時間差,有利於以市價掛單,對主力大戶操作亦較有利

成交價決定原則

一次滿足最大成交量之價位為原則

當單筆買進或賣出掛單出現,依買進或賣出價格,採低至高或高至低,依序按數量成交

逐筆交易較有利於早先定價及單筆買賣掛單

優先順序原則

價格優先、時間優先

價格優先、時間優先

兩者成交順序相同

成交價量結果

每次撮合僅有一個成交價量,未成交需等下次

一筆買或賣委託下單,可能產生多個價量

逐筆交易大戶不易作價

 

 

 

 

資料源

證交所、媒體、板主體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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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字描述有時盡  影音呈現補其短

新手下單交易指南☛☛☛

逐筆交易舉例==證交所權證逐筆交易99628日開始實施(成交實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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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0二年七月一日生活行旅相關調控新制上路報曉

遏止借殼上市歪風  最重恐遭下市處分
對私募股占普通股75%、且流通在外股數低於6千萬股的上市公司,變更交易方式處置,若3年內未見改善,最重將處以下市處分。
建照簽證抽查新制審查期將縮短==

北市建管處自7月起實施建照簽證抽查新制,未來必抽查和一般案將分開處理,估計約可縮短約3周的作業時間。另12樓以上建築物、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之建照、使用執照核發和變更,改由建管處審核。
居家裝修需事先向管委會報備簽具結書==

民眾自家進行裝修需向社區管委會簽定「室內裝修工程具結書」,確保裝修過程之環境整潔,亦須張貼公告寫明裝修期間,讓其他住戶知悉。

交通方面三項新措施==

汽、機車駕照免換發,一張駕照「終身有效」。

汽車考照新增兩段式開門及加重三項扣分(下車未檢查後方來車、轉彎換車道未打方向燈、轉頭再確認)項目。

松山機場降落費調升,花東等8處機場降落費調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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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股當沖明年上路投資者需符資格條件且限定「先買後賣」

 

】2013.12.24聯合報載

 

台灣證券交易所1021223宣布,明(103)年1月6日起,開戶滿3個月、1年內下單成交10筆以上的投資人,就可以從事「先買後賣現股當沖」交易,如果買了沖不掉,可改為現股或融資買進,也可以向證券商申請款項借貸。
證交所表示,由於「現股當沖」具風險性,開放初期包括當沖方式、投資人資格與當沖標的等,均有限制;在當沖方式方面,目前只准許「先買後賣」,投資人必須先買進,再做反向沖銷,不准「先賣後買」。
在投資人資格方面,開戶滿 3個月,而且最近 1 年內委託買賣成交達10筆(含)以上,或者已經開立信用交易帳戶的自然人投資者,即可辦理現股當沖,自營商、投信、與外資等專業機構投資人,也在適用範圍。
至於開放現股當沖的標的,初期以台灣50、台灣中型100、富貴50 成分股共200檔為主,而且新股只要被納入台灣50、台灣中型100、富貴50成分股,一上市櫃即可做現股當沖,未來將逐步朝全面開放目標邁進。
證交所交易部經理組長陳正斌說,投資人如無法完成反向沖銷,有三項選擇方式,包括改為現股買進、交易類別改為融資買進,或改以隔日沖銷模式,並與券商申請款項借貸,由券商代墊一日款項。
他說,因有了代墊款項的選擇,投資人在交易策略及操作靈活度上可望大增,但投資人必須支付利息,利息與額度控管交由券商訂定。
陳正斌舉例,投資人目前庫存台積電10張,在現股當沖上路當日開盤又買進8張,收盤前半小時賣出10張,這時投資人可選則用庫存10張賣出交割,也可選擇當沖8張,另外2張用庫存賣出。
假若投資人買進後沒有在當天沖銷,除改為現股或融資買進外,也可於隔日(T+1)賣出,於T+2日向券商申請款項借貸,支付一天的利息成本,利息及額度控管交由券商訂定。
另外,證交所也會要求證券商落實風險控管措施包括控管投資人當沖額度、視情況預收當沖保證金,並且按日、按月評估投資人沖銷盈虧,若虧損達到一定金額時,應暫停投資人現股當日沖銷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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